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顏寧)?近三年來,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緊緊圍繞部局、總隊關于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總體要求,以爭當全省公安交警規范執法排頭兵為目標,充分發揮執法信息化支撐作用,從建立執法體系、完善執法制度、規范執法流程、解決執法矛盾等方面著手,打好“事前、事中、事后”管理監督主動仗,實現執法過程閉環監管。
針對交警業務點多分散、系統繁多且數據獨立以及路面執法隨意性較大等重點薄弱環節,支隊堅持一切為了實戰、一切服務實戰的理念,以科技創新為著力點,全面打造閉環執法體系。組織業務骨干重點攻堅,開發打造了“一中心”、“一平臺”和“五系統”,打通平臺與系統的數據壁壘,突破了傳統業務系統獨立運行數據不能共享的瓶頸,實現了對民警執勤執法的全流程閉環管理。
“一中心”即交警執法管理中心(簡稱“執法中心”),執法中心由法制部門牽頭,從車管、駕管、事故、紀檢等部門抽調專干集中辦公,通過執法中心重塑執法監管形態,推動執法管理力量融合、資源整合、手段聚合,實現交管執法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,由網下監督向網上網下融合轉變,由單一監管向部門聯合監管轉變。通過實行“執法中心牽頭總攬、業務科室分線監管、辦理單位定崗監督”的三級監管機制,落實現場督查、視頻巡查、網絡篩查、隨機抽查等措施,形成齊抓共管的“大法制”工作格局。同時,建立支隊、大隊、中隊三級執法管理體系,對系統預警數據逐一核查,除每日實時在線督辦核查外,還編發周報、月報、專報以及專項評估報告,實現“橫向到底、縱向到邊”“事事有人管、環環能閉合”。
依托執法中心,支隊通過分析查實的異常數據,針對執勤執法過程中常見的執法不嚴、執法不公以及監督、整改不到位等問題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,先后制定出臺了《查處酒后駕駛車輛違法行為工作規范》《涉案車輛管理工作規范》等執法規范性文件50余部,進一步細化執法流程和操作規范,規范重點崗位、關鍵環節的執法行為,讓民警知道“干什么、怎么干”。
?依托執法中心建設,湘潭支隊以“全系統規范執法、全流程監督管理、全方位服務保障”為著力點,切實發揮執法信息化的支撐作用,有效維護一線民警執法權益,違法違紀、投訴數量明顯下降,隊伍正規化、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明顯提升。
責編:劉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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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